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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晨驾校学员投诉受理制度


为增强驾校服务能力,保护学员合法权益,维护学校良好声誉,建立规范有序的驾培市场新秩序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学员投诉内容
1、驾校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进行培训的。
2、驾校乱收费、乱扣费的。
3、员工吃、拿、卡、要、玩等违规行为。
4、员工讽刺、挖苦、侮辱打骂学员的。
5、接待人员服务语言及行为不规范的。
二、受理流程
1、受理人接到投诉,填写学员投诉受理单。
2、主管领导出具处理意见,总经理签字确认。
3、确认后发至纪检部存档。
三、投诉管理
1、驾校接到投诉的,由业务校长或者教学校长对责任人出具处理意见,经总经理签字确认,并把处理意见发给纪检部存档。
2、纪检部接到投诉的,由纪检部对责任人出具处理意见,经纪检部部长签字确认,并下发至各驾校。
3、学员投诉到媒体的,由纪检部对责任人出具处理意见,经纪检部部长签字确认,并下发至各驾校。
四、投诉处理
1、学员投诉总校,经查内容属实,按下列原则处理。
(1)员工讽刺挖苦,侮辱打骂学员,轻则责任人当面道歉并罚款200元,情节严重者当即辞退。
(2)员工吃、拿、卡、要、玩,数额200元以下的,责任人当面道歉并以所收金额的3倍退还给学员;数额在200元以上的,当即辞退。
(3)学校乱收费、乱扣费的由学校及时退还给学员。
(4)办公人员接待语言或行为不规范,责任人轮岗培训,培训不合格的当即辞退。
(5)员工接到学员反映问题,不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,责任人罚款200元,情节严重者,待岗或轮岗培训。
(6)学员投诉到媒体、报刊、杂志、上级主管部门的,当即辞退。
(7)其他问题,由总经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。
(8)被投诉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原则处理外,还按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处理。
2、学员投诉分校,经查内容属实,按下列原则处理。
(1)教练员讽刺挖苦,侮辱打骂学员,服务不规范,责任人当面道歉并停考下月科目一;类似情况发生两次,当即辞退。
(2)员工吃、拿、卡、要、玩,责任人当面道歉并以所收金额或等价值金额的3倍退还给学员并停考两个月科目一;影响恶劣的,终止合同,赔偿相应违约金。
(3)分校以各种名义收取除学费以外的其他费用,责任人以所收金额的3倍退还给学员,停考下月科目一;所收金额巨大的,终止合同,赔偿相应违约金。
(4)接到学员反映问题,不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,责任人罚款200元,情节严重者,责任人待岗或者辞退。
(5)学员投诉到媒体、报刊、杂志、上级主管部门的,终止合同,赔偿相应违约金。
(6)违反公司其他规定或者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,根据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出具处理意见。
(7)出现一次投诉,经查属实的,分校负责人罚款1000元。
3、被投诉驾校总经理付连带责任,出现一起投诉,经查属实的,给予相应处罚。
五、处理时限
接到投诉后,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,特殊问题一般不超过三日。
六、学员投诉处理的后续工作。
1、驾校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学员,驾校总经理在一个星期内要进行跟踪回访。
2、纪检部进行二次跟踪回访,若投诉问题仍然存在,则加重处罚。
3、处理结果备案保存。
4、对责任人的处理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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